7月23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发布《关于印发《可再生能源发展“十五五”规划》的通知》。
根据规划:
2030年,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35亿千瓦左右,年发电量达到6万亿千瓦时左右;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达到28亿千瓦以上、装机占比超过50%,年发电量4万亿千瓦时以上,发电量占比达到30%。
2030年,全国风电光伏(含源侧配建储能)平均置信出力达到8%(风电11%左右,光伏6%左右),迎峰度夏度冬晚高峰风电光伏(含源侧配建储能)电量占比达到20%以上,提高约10个百分点。“十五五”期间新增可再生能源可靠顶峰发电能力3亿千瓦以上。
“十五五”期间,“三北”风电光伏基地新增装机3.7亿千瓦以上。全国海上风电新增开工规模1亿千瓦左右,2030年累计装机规模达到1亿千瓦以上。全国常规水电装机规模达到4.1亿千瓦左右。全国分布式新能源新增装机3亿千瓦以上。全国光热发电装机规模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。全国海洋能装机规模力争达到40万千瓦。全国抽水蓄能电站装机规模达到1.6亿千瓦左右。全国可再生能源制氢规模200万吨。


通知全文如下: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